2012/12/14

作為概念的「宗教」起源芻論


  「宗教」概念是兩種文明衝突後的產物。
  各種不同文明以其對人義(人作為人的核心義)的理解的不同而有所分別。希臘文明以對存在本相的探討為尚;希伯萊文明以遵從上帝的指示為尚。兩者是對等的文明型態,前者不是什麼理性,後者更不是所謂宗教。兩種文明各自有其宇宙人生全面的定位與理解,有各自的知識探討型態。
  開始:希臘化時期希伯萊文明受到重大的衝擊與危機,產生兩種自保極端:法利賽人與耶穌與其門徒。前者以極端遵守古代戒律為訴求,後者以與新強勢希臘文明結合以保障古希伯萊文明為訴求,引申出基督教。
  基督教從新約希臘文書寫聖經開始,經過教父,終於在經院主義時期完成與希臘文明的結合,生發出全新的以希伯萊經典為軸心的新文明型態(即新西方,就是不再以巴爾幹半島與小亞細亞環海為中心的西方;或稱為基督教王國)。
  基督教在經院時期達到希伯萊與希臘兩種異質文明的圓滿整合,但是,希伯萊以上帝的自我揭露為核心的文明形態與希臘以理性(暫用)的文明形態畢竟是兩種極為迥異的型態。在文藝復興以後因為某些複雜而有待進一步分析的原因,近現代新西方逐步在各種反思中愈加凸顯兩種文明的異質性,進而在新知識探討形態的前提下將凸顯上帝自我揭露的希伯萊因素稱為「宗教」。
  雖然笛卡爾以後的近代還沒有「宗教」觀念,但是在強調古希臘文明的因素下逐漸地使這種異質性被凸顯以致於現代西方能夠清晰地提出「宗教」觀念;加上這個異質性的希伯萊因素都與上帝這樣的超越者關聯起來,導致「宗教」這個概念也不可避免與超越者的討論掛鉤。(近代新西方還有另一股勢力凸顯希伯萊因素:新教。以後祇剩下舊教〔羅馬公教〕仍代表傳統新西方的勢力。)
  原來是在新知識探討形態下用來凸顯兩種文明的異質性的觀念,現在隨著西方帝國主義(或假批「全球化」或「現代化」美名)灌輸到全球各種古老文明中,只要該文明中那些不能符合現在西方新知識探討形態的學說(通常也都和超越者有關,但不必然)都被推入「宗教」的名目下。而這種做法就是企圖以西方文明知識探討型態(就是那自古以來稱為科學的專屬於西方文明的知識型態)作為最高且唯一合法的判準來壓迫與取代其他文明的知識探討型態(如:儒學、吠陀等)。
  「宗教」概念專屬於西方文明,正如「科學」專屬於西方文明,兩者都不能適用於其他文明作為指涉其他文明內涵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