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6

祈爾松:中世紀哲學要義;第五章:類比關係、因果關係與目的性


祈爾松:《中世紀哲學要義》
第五章:類比關係、因果關係與目的性
編者/沈建宏 Shen, Jian Hong

壹、緒論(¶1-3
從前面兩章的說明中,可以發覺在基督教形上學中存在著「基督教的弔詭」(Christian Dilemma),為了解決這個弔詭,必須回應兩重提問:
一、問題內容:基督教的弔詭(¶1-3
(一)說明(¶1
(如果設定上帝是存在自身,一切受造物就不能是存在,但是這似乎不符合事實,這裡就存在著形上學的弔詭。)
(二)特徵(¶2-3
這份弔詭還有兩項特徵值得注意:
1. 是對啟示的理性反思(¶2
([基於啟示的基督教哲學將上帝與存在等同,才導致基督教的弔詭,]這份弔詭因而不存在於沒有啟示問題的古希臘文明,但是存在於延續基督教文明的近代哲學。)
2. 是實在論的形上課題(¶3
(會發生基督教的弔詭實則上是不在實在論的立場的質疑所導致的,站在實在論立場的基督教哲學因而追問
存在者的象須以存在的象為前提,而存在的象反過來排擠了存在者的象[非實在論者的觀點];
=存在者作為已給定的事實,除了存在本身外,在其自身無法找到其存在的充足理由。[實在論者的觀點])
二、解決線索:兩重提問(¶3
(如果要舒暢基督教形上學中存在自身與諸存在者的共同存在,也就是任何[這種上帝之象]的證明必須回答以下兩重提問:
首先:我們發現存在產生存在者可理解的理由;
其次,存在者之於存在間關係的設定,而且是可以理解的模式。[1]
貳、正文(¶4-32
一、第一重回答:因果關係(¶4-17
「為了要克服第一個難題,我們必要返回辯論的核心點,也就是基督教關於上帝的象,並指出這個象如何對原因的設想投注新的眼光」:
(一)揭蔽(¶4-7
我們常囿於近現代哲學對「原因」學說的理解,導致我們對中世紀的原因理論的理解的障蔽`,為了正確地把握基督教哲學家關於原因的理論,我們需要一個恰當的觀點來把握:
1. 焦點的轉換:知識論返回存在學(¶4-5
基督教哲學家談論原因(上帝)時:
(1). ≠知識論的視域(¶4
(馬勒布朗其與休謨等哲學家對因果關係的指謫,導致中世紀的因果關係被誤解;而現代哲學家也認為存在者間廣大的因果序列是不可理解的乃是不證自明的。)
(2). =存在學的視域(¶4-5
(從阿奎那:“causa importat influxum quemdam ad esse causati”可以知道要理解中世紀哲學家的不能將「原因」與「存在」的問題分開。)
2. 方法的澄清:化人主義(素樸實在論)的合法性[2]¶6-7
(1). 化人主義在狹義科學的不可行性(¶6
(2). 化人主義在哲學探討的可行性(¶7
(二)內容(¶8-17
在哲學探討上,化人主義既然不必然不可行,基督教哲學家就在化人主義(或素樸實在論)的推論上建立對原因的探討,從人性的因果關係超渡到創造的因果關係:
▲1. 出發:人性的因果關係(¶8-9
(1). 內容(¶8
homo faber:人性存在者可以創作作品,其創作的物品在成為作為效果的實在物之前,是以原因的方式存在於人性存在者中。)
(2). 分析(¶9
(因果關係不能逾越存在者存在的樣態,而基督教哲學家所謂「存在」指的不是對經驗反思的簡單事實,而是指存在的現實活動。在這個基礎上基督教哲學家區分了存在的第一實現與第二實現。)
2. 超渡:創造的因果關係(¶10-17
(1). 內涵(¶10
(上帝作為存在自身,其因果關係就是存在者的存在的創造,創造的因果關係只專屬於上帝。人性存在者因此不能由homo faber成為homo creator.
(2). 其他問題(¶11-17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人有其他問題需要岔題處理:
甲、問題一:創造活動是否可以為人性存在者所完全理解?(¶11
(人性存在者囿於其存在樣態無法行使創造因果關係,所以無法理解創造行動。)
乙、問題二:上帝創造行動的原因?(¶12-17
(需要首先分辨追問推動上帝創造的原因與追問上帝創造的充足理由兩者有所不同。基督教哲學家主張上帝創造的充足理由就在他自己存在與善的互換上。)
二、第二重回答(¶18-32
在原因和效果間合理的關係設置可以兩個層面來說明:
(一)類比關係(¶18-25
1. 內涵(¶18-19
類比關係根本的意義在於原因可以在效果中以效果對原因的「肖似」(Similitudo)而發覺,原因和效果間存在某些「肖似」。
(1). 推論的根據:化人主義(編注:或是實在論進路)(¶18
(中世紀哲學家從種豆得豆、種瓜得瓜的經驗中自然地推想從效果中可以找到對原因的肖似而不認為這有需要額外證明處,阿奎那也在作品中罕見地反覆重申omne agens agit sibi simile.。)
(2). 推論的內容(¶19
(編注:從上段對經驗事物中存在的類比關係逆推到本段存在與存在者間的創造的類比關係。)
(從存在[causa]創造存在者[esse causati]的關係而言,兩者間存在著類比關係:雖然這兩者已經是在不同的存在層次,以至於存在者的增減生滅皆不影響存在;但,存在者對存在的肖似並非外在偶然而是內在本質的。)
2. 說明(¶20-24
(1). 負面立論(¶20-23
在這份類比關係的說明中,遭遇到兩個反對意見需要被考慮:
甲、反對一:存在的分享理論違反邏輯(¶20
(基督教哲學採用柏拉圖的分享理論,但是不停留在形式的分享,而是涉及存在的分享,但是存在者分享存在如何能夠同時是存在又不是存在?
看不懂祈爾松的反駁])
乙、反對二:形上學的類比關係將因果關係給質料化(Materialization)(¶21-23
(甲)內容(¶21
(將存在/上帝設想為世界或動物的遠祖,似乎是相當不科學的原始構想,但是古今中外幾乎所有文明都有此種設想,顯示這種設想並不單純,而在基督教哲學的架構裡確實也沒有這麼簡略。)
(乙)反駁(¶22-23
A. 基礎:類比的多樣性&不相似的類比(¶22
(基督教哲學加區分多種類比,其中有一項是不相似的類比,並以畫家多幅作品為案例。)
(編按:作者的意思應為不相似性遠高於相似性的類比。)
(編按:相似與不相似應分為兩個層次。從作者舉的例子看來,是作者的許多畫作與作者本身不相似,但是所有畫作共同呈現對作者工法的肖似。回應質料化問題,存在者本身在外型上對存在不肖似,但是所有存在者在存在結構上與存在本身肖似,即使微乎其微。)
B. 說明(¶23
(基督教哲學家應而將受造界的一切存在者看為上帝化工的痕跡,從想像力奔放的到嚴謹的皆有之。)
(2). 正面立論(¶24
(因此基督教哲學視域下的天地,是具有聖事特徵[Sacramental Character]的天地。)
3. 其他(¶25
(從上文對類比關係的說明中,指出對中世紀研究中從文藝作品判斷其瀰漫著浪漫但不著邊際的符號幻想是錯誤的解讀,應當從類比關係的探討中理解才符合實情。)
(二)目的性(¶26-32
1. 說明(¶26-29
作為原因的存在與作為效果的諸存在者間除了有類比關係外,仍要追問原因為何產生效果的理由:
(1). 提出(¶26
(既已確定存在與諸存在者的共存性與存在者的存在是存在自身的恩賜,我們要追問這份恩賜與慷慨的理由何在?如果存在者對祂是虛無,這份恩賜到底要給誰?這就涉及目的性的問題。)
(2). 答覆(¶27-29
甲、根據(¶27
(基督教哲學家回到啟示尋求解答,並在《聖經˙箴言》中找到解答:Universa propter semetipsum operatus est Dominus.創造的原因與目的都在上帝之內。然而,我們還要追問:上帝為何給自己這份慷慨?這樣算是慷慨嗎?)
乙、內容(¶28-29
(甲)負面立論(¶28
(以歸謬方式指出將目的性[最高欲求對象]擺在上帝[最高存在]之外是不可能的。)
(乙)正面立論(¶29
編按:這段不完全明白。
(最高善的行動/作為的內涵,負面的說,不能從存在者的存在型態來揣測[不能通過化人主義理解];正面的說,是在分享早已圓滿自足的存在的圓滿給受造物。看起來這種慷慨是種自利,實則對祂沒有利害,但是對我們有利。)
2. 結果(¶30-32
編按:不完全明白,需要進一步整理
基督教哲學這份目的性的提出,使得天地不但是有聖事特徵,而且還是有「導向性」(Orientated)的天地。
參、下章提示
(我們眼前的任務正在考察由全能存在所生成的天地的本性,更進一步地考慮完全屬於天地的本質之善。)




[1] Any such justification will presuppose in the first place that we discover some conceivable reason for the production of beings by Being, and then some intelligible mode of setting forth the relations of beings to Being.
[2] 作者在第五段堤道岔題,就是在指第六段開始要辯護的化人主義。化人主義的合法性在此確立後,以後在探討類比關係時也將在派上用場。化人主義只是中世紀基督教哲學家思考模式的一種負面的指稱,基督教哲學家未必認為自己的思考模式能夠被稱為化人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