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9

阿奎那《波其武論三位一體探微》第五問考察小結

在本節中我們分析了《波三探》第五問第二到四題各門科學的心象確立了阿奎那思想中科學的分類。科學的形式或目的在於真(veritas),真的內涵正是理智所把握的心象能夠反映出實在,也就是阿奎那在本書中所謂的「存在的次序」(secundum esse)與「考慮的次性1」(secundum considerationem)間的互相符應。所以,本文所簡述了存在的次序,也就是阿奎那的形上學思想中存在者的種類與結構,指出上帝做為萬有存在的最後原因(存在自身),分享了其存有給一切受造實體(存在的肖似)。而受造實體按照是否存在於物質之中又有純神實體(spiritual substance, separated substance)以及物質實體(material sunstance)的分別。我們也提到在物質實體的附性中質與量是從其本質的一部份,分別是開展出關於物質實體的不同科學的根據。

而在與之對應的考慮的次序下,使考慮的次序得以成立的正是理智的區分2(distingere)能力。誠如上一節所言,理智本身是非物質性,由理智發展而出的也同樣的非物質性的,理智區分能力中的抽象與分離正在於將存在次序中不同的存在者進行排除物質性與其衍生而來的變易性而形成心象。按照性體與物質間的關係,理智可以區別出三種心象。首先,性體存在於物質中,又不能沒有物質而被理解,形成物理學或自然科學的心象。在此抽象中,保留物質實體的可感共同質料,排除可感特定質料3。其次,性體存在於物質中,但是可以沒有可感物質而被理解者,形成數學科學的心象。在此抽象中將物質實體中的可感特定質料與共同質料加以排除保留其悟性質料4。最後,性體完全獨立在物質(因此無變易)之外的心象,形成神體科學的心象。在此理智的區分中完全排除一切上述質料,只保留實體等。阿奎那將理智在這門科學裡的區分能力稱為「分離」(separatio)而非抽象,反映出其形上學裡面,受造物都是分受存在而非存在自身,認知作用在探討完全非物質的存在時只能以消極的方式企及5。最後,我們還應當注意到,為阿奎那沒有舉出第四種心象,因此此三種心象已然窮舉,足以涵蓋全體科學6

這樣,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論:首先,阿奎那的科學分類本於人類(能夠反映存在者的)理智對存在者的認知,而不只依據存在者自身7。其次,三門科學的心象在理智的區分下形成,其共同點都是非物質性與非變易性(因為沒有特定質料),只是非物質性有著程度的差異。最後,在存在的次序上,非物質實體(上帝或天體)是物質實體的原因;所以在科學的次序8上,也反映出此次序,而將數學是物理學成立的前提9,而神學(首要原理)是所有科學最後的前提10

2016/1/6

阿奎那論神體科學(神學)的心象

《波三探》第五題第四問,也是最後一問則處理了與在存在上為非物質的存在者相應之科學的心象。此題的問題為:「神體科學(divina scientia)是否專責研究沒有物質與變易的存在者1?」而本問最大的困難在於神體科學或為神學或為形上學,涉及的對象不只上帝(與天神)還有其他與物質實體相關的對象。我們可以摘要本問中阿奎那正解的論述如下:

  • 若一個主體纇相(subiectum generis)本身具備完整性體(in se ipsa natura completa)又是其他主體纇相的原理(principia aliorum),則有研究性體自身的科學以及將之作為原理的科學2
  • 神體(複數,res divinae)本身具備完整性體又是其他存在者的原理3
  • 所以,有關於神體性體自身的科學(神學)也有將神體作為原理的科學(形上學)4

阿奎那選擇以「主體纇相」(subject genus)作為論述起點有其特別用意。科學中所謂「主體」即是經過認知作用轉化過的(可理解的)心象5。而「類相」則是在對存在者的認知中不同種相(species)共有的本質內涵6,不同的科學因著處理類相的差異而有所不同7。這樣,主體纇相是一門科學對一存在者特殊考慮層面(ratio)下形成的心象。就哲學史的考慮而言,神學或形上學的考慮究竟是否包含了上帝本身也是阿維森納(Avicenna)、阿威羅伊(Averroes)以及大亞爾伯(Albert the Great)等阿奎那前哲學家爭論的焦點,因此為了解決爭端而以主體心象作為論述起點可說是是一個好的策略8。進一步說,正因為主體纇相本質上就是理智認識下形成的心象,使用主體纇相作為探討起點可以避免直接討論超絕的上帝存在本體9。最後,在《析後註》中阿奎那曾指出一門科學的原理是不證自明,或是由其他的科學所證立10。在此就說明了正解中有完整性體的主體纇相本身可以開出兩門科學的根據。若是完整性體的主體纇相當作證立其他科學(哲學神學〔thelogica philosophica〕)結論的原理,本身不能在該結論的科學(哲學神學)中被證立,需要在其他科學(聖經神學〔theologica sacrae Scripturae〕)裡被證立11

在正解中,阿奎那也試圖證明了神體同時具備完整性體又是其他主體纇相的原理。需要注意的是,阿奎那在此所說的神體是複數的神體(divine things, res divinae),因此涉及了神體科學對象範圍的課題。阿奎那在原文中指出神體課學的範圍涉及上帝、天神、存在者、實體、潛能或現實等12。並將這些對象進行區分:
一種是從存在者的性體而言就被稱為分離的,這類存在者不可能在物質與變易中存在。⋯⋯另一種,不是從性體而言在物質與變易之中,但是可以獨立在物質與變易外存在,即便是它可以從物質與變易中被發現13
維伯又進一步將第一類稱為「積極的非物質性」(positively immaterial),第二類稱為「消極或中性的非物質性」(negaitively or neutrally immaterial)14。前者是不可能存在於物質與變易之中的,像是上帝與天神;後者則是本性上是非物質性的,但是可以存在於物質與變易之中的,像是實體或潛能。兩者的共同點是在本性上都與物質分離,因此同為神體科學探討的範圍。

阿奎那在正解裡不但要指出神體是可以其他主體纇相的原理,還要證明它(們)是所有存在者的原理。他指出每一個特定類相都有可以擴及該類相其它原理的公有原理(principia communia)。所以,對所有存在者而言只要它們都分享了存在,就都有可以遍及每一個存在者的(公有)原理。阿奎那進一步引述阿維森納的《正蒙》(Sufficientia)說明這種公有原理,乃是從賦謂(per praedicationem)和因果(per causalitatem)兩方面來說的。從賦謂來說,正如同「形式」(forma)對所有其它形式是共通的,因為「形式」可以賦謂任何一個形式15。而在存在者上,阿奎那引證亞里士多德《形上學》第十一卷證明,「存在」可以「類比義」(secundum analogiam)賦謂所有存在者16。從因果說,如同說那本體是數目一者是所有生滅之物的原理17。在存在者上,有一些存在為數目一的存在者們是所有存在者的原理,所以正如附體原理可以歸結到實體原理,而生滅實體原理可以歸結到不朽實體,在這樣的漸進次序裡,所有存在者的原理被歸結到特定原理上18。阿奎那在這段的說明裡特別是針對著消極或中性的非物質性神體,因為這些神體作為所有存在者的公有原理,必然也是物質與變動存在者的公有原理。

在本問正解中,阿奎那還提到有主體纇相只是他者的原理本身不具備完整性體19,而神體則是具備了完整性體,需要加以證明20。阿奎那引証亞里士多德《形上學》第二卷指出,作為所有存在者的原理(單數21),必要是最大的存在者(ens maxime),而最大的存在者必要是最圓滿的(completissime)存在者22。在這樣的前提下,阿奎那依序提出這個最大原理的幾個特性如下:首先是純現實(maxime actu),根據亞里士多德《形上學》第九卷,正因它是最完滿的存在者,它是最大的現實,以至於沒有蘊含任何或一丁點的潛能,因為現實高於且優於潛能23。其次是非物質性與無變易性,正如《形上學》第六卷所言,正因是最大現實沒有任何潛能在內,它是沒有物質在內的,因為物質在潛能中;也沒有變易在內,因為變易是存在於潛能中的現實。而這樣一類的東西是神體的,如果有神體存在在任何一處的話,在其性體而言他以最大程度存在為非物質的且無變易性的24。最後則是最高的可理解性25。在證明神體性體的部分,阿奎那就扣緊了積極性非物質性存在者,而此積極性非物質性者正可以加以證立那些作為原理的中立性非物質性神體。也正在此處,阿奎那回答了本問的問題,確立神體性體的非物質性與無變易性。

將神學性體視為原理,也就是扣緊消極性非物質性存在者的科學,阿奎那稱為哲學神學26。該門科學具體的研究對象雖然是在本性上與物質和變易分離者,但是它們不必然存在於物質之外,也就是存在者(ens)、實體、潛能或現實等27。而這門科學研究的進路是從效果推原因,也就是從一切存在者(效果)上考究其原因或共通因素,這樣,它就是一門考察:「存在者之為存在者(ens in quantum est ens)」的科學28

以神體性體也就是積極性非物性存在者為對象的科學,阿奎那稱為聖經神學29。該門科學具體的研究對象就是那些在存在與本性上都完全與物質和變易分離的存在者,也就是天神與上帝30。需要注意的是,在阿奎那的認知裡論理,我們對存在者的認知都只能通過經驗作為起點,因此,完全與物質分離的天神與上帝性體不能通過經驗為人類理性所認識,需要通過神體向人類理性的自我開顯才能為人類所認識。因此阿奎那援引《聖經.哥林多前書》:「同樣,只有上帝的神才知道上帝一切的事。我們沒有領受這世界的神,而是領受上帝所差來的聖神,為要使我們能夠知道上帝所給我們的一切恩賜31。」

另一方面,阿奎那也指出人類理性之於首要原理的上帝性體正如貓頭鷹的眼睛之於太陽的熾光,無法直視。上帝需要以適應人類理性認知能力的方式自我開顯。所以霍爾凸顯了正解原文中聖經神學是將神體做為「為其自身緣故32」(for their own sakes, propter se ipsas)的主體來考究,而非性體自身33。這樣,阿奎那間接地暗示了我們對上帝性體的認知終究不是直接的也不完全34。阿奎那科學分類中我們對上帝性體的缺乏認知也對應了其存在學裡存在的分享原理,我們的存在與上帝的存在的肖似,只有類比義下的相似,我們的認識也是。最後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神學」從亞里士多德開始正式成為科學的一部分後,基督教哲學家開始把「聖經神學」加入其中,並開始分辨「哲學神學」與「聖經神學」與其關係,在此我們看到阿奎那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