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23

吉爾松:《中世紀哲學要義》,第九章:基督教人類學

吉爾松:《中世紀哲學要義》
第九章:基督教人類學
編者/沈建宏 Shen, Jian Hong

壹、緒論(¶1-3
(¶1 基督教形上學架構下的人不在只是天地的一個組成份子而已,我們需要在諸多人學之哲學語彙下重新檢視深層意涵。)
(¶2 基督教經典中出現多處「神性主義」之處,基督教哲學家卻多表對軀體尊嚴與永生的傾向,這引導我們追問基督教哲學對人性的理解。)
(¶3 光從歷史的角度看:首先是對柏拉圖主義神魂不朽的重視,後來轉向亞里士多德主義形式的觀點,這中間是因為啓示因素的引導。)


貳、正文(¶4-26
一、基礎:基督教對人學的要求(¶4-6
(¶4 福音與聖保羅對人復活與永生的說法,不單是神魂而是整個人復活與永生。)
(¶5 從十七世紀巴斯卡與教父的論述中我們看到聖保羅的經文對基督教哲學發展的深遠影響:一、對個體人的凸顯;二、對整體人〔神魂與軀體〕的凸顯。)
(¶6 教父們意識到基督教要求的是全人的不朽而非神魂的不朽。在哲學的影響下,他們需要的是同時使神魂與軀體不朽的人的象。)
二、發展(¶7-26
從教父到經院主義時期,基督教哲學家在柏拉圖主義與亞里士多德主義間擺盪,直到阿奎那才完成此間糾紛,成就基督教完整人的哲學解釋。
(一)醞釀(¶7-17
在基督教啟示之完整的人的要求下,基督教哲學家在柏拉圖主義與亞里士多德主義間擺盪或折衷,仍未能在哲學中圓滿提出完整的人觀。
1. 柏拉圖主義的採納(¶7-9
柏拉圖對神魂不朽的理論立時對教父產生吸引力,奧古斯丁主義更積極地採納之:
(1). 根據:柏拉圖的神魂論(¶7
(¶7 柏拉圖主義對神魂獨立於軀體與傾向不朽的論述非常強烈,以至於體認到神魂不朽重要性的教父立時視之為盟友。)
(2). 採納:奧古斯丁主義(¶8-9
甲、內容(¶8
(¶8 奧古斯丁想用認定人就是其神魂的觀點解釋全人的統一性,但是又掉進柏拉圖主義的陷阱而功敗垂成。)
乙、評述(¶9
(¶9 評述奧古斯丁的人定義。他未經消化地採用本來不討論人之統一性的柏拉圖主義,不但沒有跳脫柏拉圖的框架還引申更多問題。)
2. 亞里士多德主義(¶10-13
(1). 內容:亞里士多德的神魂論(¶10-11
(¶10 亞里士多德主義對人的理解與在柏拉圖主義盛行的中世紀不易取得認同直到十三世紀。)
(¶11 無論接受柏拉圖或亞里士多德主義都能各自帶來部分益處但也各自帶來困難。)
(2). 深化:亞威羅哀主義(¶12-13
作為恪守亞里士多德主義的學者亞威羅哀,在亞里士多德文本的指導下將其學說發展為沒有神魂不朽,只有理智不朽的學說。這是一種亞里士多德思想極端化的發展,為基督教哲學家所不取。
(¶12 亞里士多德的神魂理論與亞威羅哀主義的解釋:把理智看為神魂與軀體組合之人以外的存在,以此解釋理智而非神魂不朽。)
(¶13 上面的解釋就是著名的但是不被基督教接受的亞威羅哀主義的詮釋,我們需要扣緊在他們如何整合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上。)
3. 折衷主義(¶14-17
(¶14 十三、四世紀則是在奧古斯丁主義指導下受亞威齊那主義的影響持續整合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主義的人學。)
(¶15 亞威齊那主義調和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人學:神魂是不朽實體,軀體生活是神魂的核心功能,但是軀體死亡無礙於神魂的存在。)
(¶16 亞威齊那主義被許多基督教作家以折衷方式採用,直到阿奎那問世。)
(¶17 評採納亞威齊那主義的基督教哲學家,在這種調和中,軀體或人之於神魂不過是附體,無論有否活化軀體神魂的存在不受影響。)
(二)成熟(¶18-26a
阿奎那在基督教啟示的指導下深化亞里士多的主義的神魂論,提出神魂既是實體又是軀體形式的觀點,保障全人。
(▲¶18 阿奎那要深入到這些問題的根柢去掘源與重構,他在統一性上採納亞里士多德主義但在神魂不朽上拒絕了柏拉圖主義。)
(¶19 要澄清阿奎那是否為折衷主義者,讓我們從查驗其字詞與論述開始。阿奎那對神魂的界定為表達實體性的形式。)
(¶20 阿奎那採取本於又不相反亞里士多德主義的方式,認為神魂既是形式又是實體,而真的問題在於:神魂何以是軀體的形式而不是別的?)
(¶21 為了證明神魂的實體性,阿奎那刻意選擇了奧古斯丁一段柏拉圖主義的話作據,並經轉化將神魂的非物質性和實體性聯結。)
(¶22 非物質性到實體性的聯結原則如下:每個分明的運作都要求分明的實體。認知活動因此預設了一個認知實體的存在。)
(¶23 理智必要在存在與運作上是非物質性的。)
(¶24 阿奎那不願意將理智等同於人的立場與原因。)
(¶25 神魂自身是實體,但是也是專屬於軀體的形式的原因。)
(¶26 總結阿奎那作為基督教哲學家對亞里士多德主義的善用與深化對基督教人學的圓滿。)

參、下章提示(¶2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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